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日會議結論,自109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3,800元,調幅3.03%;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58元,調幅5.33%。

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今(14)日召開第34次會議,經勞、資、學、政各方委員討論,獲致結論:自109年1月1日起,每月基本工資由23,100元調整至23,800元,調升700元,調幅3.03%;每小時基本工資由150元調整為158元,調升8元,調幅5.33%。將由勞動部陳報行政院核定。

勞動部表示非常感謝本次委員全數出席會議,因基本工資之調整涉及層面廣泛,與會者熱烈發言討論,但都能引據論理,氣氛相當平和。資方代表認為受美中貿易戰影響,經濟復甦的力道有限,缺乏調高基本工資的條件。勞方委員認為,基本工資的用意是保障基層勞工的基本生活,況且物價確實也有波動,主張應考量勞工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基本工資調漲幅度。經多階段充分交換意見,綜合考量整體社會經濟情勢,包括消費者物價指數、17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及國內經濟成長率等經社數據,也慎酌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之承受能力,獲致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新台幣23,800元之結論;另為照顧大多採時薪制之青年勞工、二度就業婦女及中高齡部分工時就業者,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至新台幣158元。 

勞動部進一步說明,本次每月基本工資調升至23,800元後,預估約有183.26萬名勞工(本勞136.71萬名,外勞46.55萬名)受惠;至於每小時基本工資調升至158元,預估約有48.33萬名勞工受惠。

自蔡總統上任以來,每年都定期檢討基本工資,基本工資月薪連同本次會議結論,將有4次調整,由4年前的20,008元提升到23,800元,共調升3,792元,調幅達18.95%;時薪亦將由原來的120元提升到158元,共調升38元,調幅達31.67%,政府照顧基層勞工的決心,沒有改變,也希望透過基本工資的合理調整,帶動內需消費的正向成長,讓勞資共創雙贏。

勞動部因應《勞動事件法》施行,將擴大勞工訴訟扶助範圍,落實扶助勞工訴訟之宗旨。

勞動部預告「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」修正草案,以配合《勞動事件法》即將施行,將勞動調解程序及工會集體訴訟納入勞工訴訟扶助範圍,避免勞工因訴訟費用而怯於訴訟,導致自身權益受損,有效落實扶助勞工訴訟之宗旨。

勞動部表示,自98年委託財團法人法扶基金會推動「勞工法律扶助專案」,陸續提供有律師代理酬金、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及民事訴訟裁判費等扶助,截至本(108)年6月底,共計扶助24,000餘件,協助勞工爭取應有權益已超過34億元,對於勞工循訴訟途徑爭取應有權益,已發揮極大功效。

勞動部說明,《勞動事件法》已於去(107)年11月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施行日期將由司法院另定,該法為強化當事人自主及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,新增「勞動調解程序」,並加強工會在集體訴訟中扮演的角色;勞動部為因應該法上路,並持續落實扶助勞工訴訟之宗旨,著手本次修正,以完善訴訟扶助機制,主要重點如下:

一、 勞動調解係為強化當事人自主解決爭議功能,並有法官及勞動調解委員參與程序,迅速妥適處理勞資爭議,為協助勞工在調解階段爭取應有權益,將提供律師代理酬金、聲請費及必要生活費等法律扶助。

二、《勞動事件法》中,工會能依該法第40條或受勞工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44條之1向法院聲請勞動調解或起訴,為有效協助工會及其會員爭取權益,將提供律師代理酬金、聲請費及裁判費等法律扶助。

例如,日後勞工想透過新增的勞動調解程序處理爭議,又需要律師等法律扶助資源,目前勞動部尚無法源依據,待本次修正通過後,在勞動調解階段即可向本部申請法律扶助,透過相關資源的投入,將有助於勞工爭取應有權益。

本辦法草案目前正值預告階段(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detail.do?metaid=109226&log=detailLog),歡迎各界提供相關意見,後續本部將據以進行相關法制程序,期盡速施行,以協助全國勞工朋友。